/執業專長/金融科技
執業專長
金融科技
區快鍊與虛擬貨幣
過去數十年,總是「科技人為金融業打工」,一步步將既有業務電腦化、自動化、網路化,最後設立行動銀行服務。許多銀行現在都減少業務員額,直接在線上運用演算法推薦消費者金融商品和服務。在這個階段,金融的核心骨架是沒有變的,而律師的角色主要在於確保法令遵循。 區塊鏈與虛擬貨幣技術日漸盛行之後,我們看到一波科技人正在直接搶佔金融領域的主導席位,甚至定義新的金融場域。而在這一波的商業變局之中,律師的知識邊界,也需要大幅改造。
/案例解析/
本所在 2017 年承接了台灣第一個 ICO(首次數位代幣發行)案件:沃田實業。沃田實業發行代幣性質的「咖啡幣」,認購者可以用以購買咖啡。目前,沃田實業已經成功達到第一階段 ICO,下一階段將做可自動沖泡咖啡的機械手臂 。在過去一年間,本所算是台灣參與虛擬貨幣案件最深也最有經驗的事務所。
ICO 和傳統金融界發行股票募資,有哪些異同呢?
在過去,要向大眾公開募資,程序是發行股票 (IPO),面向大型機構投資人,法規嚴密而門檻極高,對新創公司相當不利。
運用 ICO 募資管道,則是面對虛擬貨幣社群為主,他們熟悉區塊鏈技術以及從而衍生的商業運作,只要規劃概念夠好,就有可能吸引虛擬貨幣投資。
另一個極大的不同在於,發行股票時,募資方和投資人之間常是經過長時間的交涉談判,最後簽訂投資協議,定訂權利義務。但在 ICO 案件中,項目發起人會把權利義務關係一開始就訂在白皮書之中,而且適用非常不同的法律架構。
/機會與風險/
發行虛擬貨幣的方式有非常多種變化,有些發行方式類似股權,有的只是代幣;有的可以在虛擬貨幣交易所中交易,有的無法。只要不明顯違法,都可以做。
因為多數國家規範虛擬貨幣的法律目前仍在形成階段,所以目前規範較寬鬆。但法律環境正在快速變化的階段,因此,雖然虛擬貨幣方面的金融創新帶來新的財富機會,但在法律面上的風險仍然很高。
一部分的投資者和募資發起人雖有技術方面的專業,但對於金融法規不熟悉。另一些金融背景的人,則是對於科技方面了解太淺。
在虛擬貨幣領域,確實有違法詐欺情事;例如號稱有事業計畫,其實沒有。因此,律師在案件中進行背景調查、實地調查,就很重要。
另外,即使是真的有事業計畫,也有可能商業失敗,屆時就需要合適的退場機制。投資方也需要預防發幣方超發虛幣,或是出脫倒貨,損及貨幣價值。這些都是律師該為當事人分析與規劃的事項。
/條件與職責/
要為虛擬貨幣相關案件中的當事人提供良好的顧問輔助,律師需要精擅許多層面的知識:
1. 虛擬貨幣及其背後社群。
2. 財務與商業面經驗。
3. 長期追蹤各國監管政策發展。
4. 深厚金融法律知識,尤其是以下法律領域:銀行法、證交法、洗錢防制法。
具備這些知識與經驗,律師才能辨識風險事項,妥善地幫助項目發起人決定是否採用 ICO 管道,如果採用,方案細節又該如何設定,才能合理地減少商業與法律的風險。
本所律師在上述領域有長期且深入的研究參與,已受上海交易所、澳洲交易所邀請擔任法律顧問,將協助確認上幣方的合法性。本所也長期與大型私募基金合作,協助審核私募合約及 SAFT (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)。截至 2018 年 5 月,也已參與輔導五件 ICO 募資案件, 三件在境外,兩件在台灣。
因此,無論是傳統銀行的數位革新,或是金融科技創新中的各角色:交易所、ICO 發行方、投資人,本所都有豐富的合作與服務經驗。